
6月15日至6月17日,國家漁業機械儀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與浙江省漁船檢驗局組成的抽樣組趕赴浙江臺州、寧波,對浙江省漁檢認可的3家企業、3艘捕撈漁船以及2家經銷商執行漁船救生衣、救生圈抽樣工作。農業部漁船檢驗局沈建榮副局長和浙江省漁船檢驗局畢志學副局長等領導親臨現場指導抽樣工作。
抽樣組嚴格按照經國家局批準的“2011年度船用救生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方案”進行,對浙江省臺州和寧波地區經漁檢認可的3家生產企業生產的救生衣進行了抽樣;在椒江漁港對漁船上配備的救生產品進行現場實地抽樣,隨機抽取了3艘漁船,對其配備的救生衣和救生圈進行抽樣;同時對椒江漁港附近救生衣、救生圈的2處銷售點進行了暗查。整個抽樣過程嚴格遵循突擊、隨機的原則,涵蓋了生產、銷售、使用各個環節。
沈建榮副局長強調:本次救生設備抽查,關鍵是通過突擊、隨機方式抽取生產企業、漁船和經銷點的真實樣品,并通過性能試驗以反映目前生產、經銷和使用環節中漁船救生設備的質量與技術現狀,為下一步有針對性地制定行業監管政策提供依據。因此,要求各地漁船檢驗管理部門應積極配合抽樣組,抽查過程中對抽取的樣品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杜絕作假行為。